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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秘书长职责

发布时间:2014-12-23

一、秘书长为专职。在会长的领导下,按照《协会章程》主持协会日常工作。

二、组织协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、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,统一认识,提高思想觉悟业务工作能力,指导工作人员按分工开展各项工作。

三、根据上级领导、指导机关的工作部署,制定各个时期的工作计划,提出任务,并督促实施。搞好年终总结。

四、经常带领和组织工作人员,深入基层和会员中去,调查研究,掌握第一手材料,为会长当好参谋和助手。解决和反映基层提出的问题和意见,发现典型及时宣传推广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。

五、主持召开各种例会和工作会议,会前做好准备,会后组织实

施。

六、完成上级及指导机关和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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